本溪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圆满结束
按照全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第一次工作会议的部署,本溪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拉开了序幕。市国土资源局本着高标准起步的原则,以使用权确权登记的试点工作为抓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确权登记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今年6月初,我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试点工作开始实施。经过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和县、区国土分局地籍科主要负责人员的反复沟通和慎重考虑,最终确定了马家村、营子新村等8个最具代表性的行政村作为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试点村,试点工作主要包括权属调查、宗地测绘、现场指界、成果公示。
为了做好该项工作,使试点工作能够取得实效,由市局地籍处、市勘测规划院和县区地籍科负责人组成了项目技术组,负责对试点工作进行政策和技术指导,并要求各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相关要求进行调查测绘。同时,项目技术组注重收集各作业队伍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对出现频率较高、较为典型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汇总。7月18日,在试点工作接近尾声时,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了“本溪市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总结会”, 市局地籍处,县、区地籍科负责人与作业单位负责人共同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反复探讨,并提出了合理合法、灵活机动的解决办法,最终形成《关于本溪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为在全市全面推开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提供可资借鉴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