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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 收社会有保障 桓仁县失地农民全部领到社会保障金

来源:本溪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6-0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该县从2009年开始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县被征地农民有2331人参保,1028人从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取了社会保障金。
        按照本溪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取分工负责的方式,将这一工作落到实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具体业务的经办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征收的核准工作;乡镇政府负责被征地农民参保情况的核准工作;县财政局在指定银行设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专用账户,并负责基金的监督、管理和落实工作。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资金申请情况,财政局在保障金专户资金不足时,不定期向保障基金专户注入资金,作为被征地农民的保障金。县政府每年都向被征地农民保障基金专户存入资金,足以保障每批次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资金需要。
        现在全县被征地的农民,凡符合参保条件并申请的全部参保,达到年龄并够条件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由社保局发放400元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