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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土地储备中心成功列入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名录

来源:本溪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4-2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从国土资源部传来好消息,我市土地资源储备中心上报进入名录文件已获批准,正式列入名录,成为本溪市唯一一家列入名录单位。
        依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文件规定,为加强土地储备机构、业务和资金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土地储备工作规范和健康运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土地储备工作,建立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制(以下简称“名录”)。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土资源部,列入名录并定期更新。列入名录单位具有优先取得银行贷款,为城市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市土地资源储备中心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探索土地储备工作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建立土地储备联动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发展的土地储备工作机制,为全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土地和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