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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提高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来源:本溪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2-09-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的目标,提高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结合“十五”、“十一五”时期我市国内生产总值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增长情况、市本级和两县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规模及下降速度,我市国土资源部门制订了《“十二五”本溪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至“十二五”末,单位国内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率市本级为33%,本溪县下降率为37%,桓仁县下降率最高为39%。力争到2015年末,我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从“十一五”期间939   亩/亿元降到423亩/亿元,将超额完成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的目标。
       认真落实“十二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目标,是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抓手,是综合考量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加快经济转型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体现,对于提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土地资源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