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非煤矿山企业核查确认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青山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1〕30号)和《关于全省整顿关闭非煤小矿山工作方案》(辽政办发〔2012〕1号)以及省厅《关于做好整顿关闭非煤矿山企业核查确认阶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2]121号)文件精神,我市国土资源局领导非常重视,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员单位会议,积极部署落实非煤矿山企业核查确认阶段工作。通过县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市非煤矿山企业核查确认工作已经全面完成。经核查,确认我市共核查非煤矿山企业197家,其中合格178家,整顿18家,关闭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