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在仁局长带队到县区会商工作共同解决难题
近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巴在仁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先后到高新技术开发区、桓仁县、南芬区等地,与县区领导会商,征求意见,共同研究如何解决项目用地难题。
市局领导听取县区了领导情况介绍,到工业园区进行了实地勘察,详细了解所到县区的发展规划、用地需求、土地供应方面的情况和在项目用地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针对各县区土地利用和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情况,巴在仁局长提出一些工作意见和建议,对相关单位提出了要求:一是关于用地指标问题。要充分有效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各县区政府要本着节约集约的原则,适量缩减用地规模。应加快对批而未供土地的供应,尽可能利用闲置土地,尽量不调整市级规划,要把项目安排在已经征收的闲置土地上。二是各分局要认真排查违法用地情况,报相关县区政府和市局,为县区政府合理用地提出建议,坚决控制违法用地,确保不出问题,不被问责和约谈。三是市局要加强对分局工作的指导,积极协调和沟通,提供服务保障。各城区分局要发挥作用,一线部门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推动工作上水平。四是关于征地报卷问题。已经上报省厅的农转用和征收方案,市县国土部门要积极与省厅沟通协调,全力以赴批回来。五是关于矿山开发和治理的问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要按规定去做,省厅对新设置的采矿权暂不受理,严格控制扩界,办理延续手续的可正常办理。对于采矿形成的沉陷区和工矿棚户区的治理,市局支持县区政府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包装好项目,争取矿山环境保护治理资金。六是关于增减挂钩工作。县区政府要给与重视和支持,项目批准后要保证组织实施,否则上级国土部门要核减市县年度计划指标。
所到县区领导表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理念,增强了节约用地意识,为当地经济发展与土地使用理清了思路,为区域经济下步发展提供重要的用地需求保障。 (李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