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基准价格公布实施
为加快推动城市住宅项目招商工作,公开并明确我市住宅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出让基准价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资发[2010]34号)、市政府第47期《关于加快推动城市住宅项目招商有关问题的办公会议纪要》要求,市国土资源局通过认真研究商讨,多次走访调查,制定了《本溪市城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基准价格》及《本溪市城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基准价格使用说明》,经报请市政府批准,于2010年6月12日公布实施。城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基准价格的公布实施,有利于投资者及市民了解我市土地出让基准价格,增强我市土地出让工作及出让价格的透明度,也是土地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