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2005年12月22日,本溪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了由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所有权登记专家组的验收。土地所有权登记工作开始于2005年1月14日,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土地权属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地解决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时下发了《关于印发本溪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在工作中我市结合山区城市特点,按照工作要求,共划分3个调查区,43个工作区和292个调查单元,按照以细求实、以实求稳、以稳求准的工作原则,采用先试点,后全面铺开的工作方法,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共查清了全市292个村级集体土地产权主体的土地权利情况,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344个。基本实现了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全覆盖”,为保护农民的权利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