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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09:54:4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领导,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

局党组十分重视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理解与把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市实施要求,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全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依法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中,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树立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形成以上率下、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1.编制权责清单目录。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事权范围。对自然资源系统各单位各科室职责、职权和工作流程进行修改完善。指导有关科室对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是否已经公示开展全面自查。按要求成本级《自然资源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修订完善并进行公示。

2.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3.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一是重塑审批流程。通过整合优化审批阶段、分类制作审批流程图,并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8类流程,制定了项目审批流程图。第一次压缩审批时限至90天、第二次压缩至50天。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配套的服务运行模式,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报、一网协同、一站服务”。

4.推进窗口服务改革。完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工作。我局在缩短办事时限,减少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等环节上均有较大进步。一是开展即来即办服务,113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46项达到即来即办,即办率40.7%。二是容缺受理服务,实现可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60项,容缺受理率53%;三是办事最多跑一次,113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复议诉讼主体责任制,压实“谁行为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建立并推行了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涉及17项内容;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方面。

(四)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根据本溪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梳理涉及我局职能的“一件事”事项3项,“我要办公积金贷款、我要办房产赠予业务、我要办买卖二手房”,现已录入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一件事事项库”并上线运行。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认真落实推出的16项跨省通办事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落地落实。

3.加强政务数据共享。数据共享免于提交材料服务,可通过在线共享或核验方式免于提交的申报材料共计271项,免提交的材料占全部494项申报材料的55%。

(五)依法决策提高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水平。

1.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局法治机关建设百分考核责任制,认真做好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考核工作,对牵头落实的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培训,提升法制机关建设水平。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建立法律顾问常驻工作制度。在涉法问题上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对局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近年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涉法、涉诉重大行政决策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80余次。参与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38次。

(六)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1.扎实推进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等专项整治工作为载体,推动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溪市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  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落实责任属地化,分级分片监管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违法乱占耕地行为。

2.以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工作成果为抓手,落实涉矿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溪湖区彩屯水泥厂、闵溪彩虹(青云山)项目已整改完毕。

(七)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所有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全员参加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后方可从事各项行政执法工作,通过考试人员44人,今年又有14人通过了执法资格考试,基本上实现了全员持证执法。

2.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市局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事项的室,中心、局属各分局相关科室,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权责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为主要手段,逐个案卷对本单位已做出的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自查,提供案件评查汇总表。

3.加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制定并落实《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行政检查计划,建立公示行政检查权目录并在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建立行政检查批准、登记、出示《行政检查通知书》、检查结果书面报告等制度以及“双随机”抽查机制。行政检查文书及案卷规范,体现制度落实。

(八)落实普法责任制。

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通过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政务公开日、世界地球日宣传等活动,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做好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同时,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新技术推送典型案例、热点案件,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指导作用。

(九)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

1.持续深入学习培训。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学习培训,市局共开展微信群学习培训9次,参加省厅培训70余人次,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培训,实现了全覆盖。8月份开展了行政诉讼业务专题讲座,全局干部职工70余人参加培训,提升了应诉能力;9月份开展了民法典知识讲座,全局干部职工80余人参加培训。

2.落实职责分工。制定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同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了具体领导和责任部门。

3.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述法。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这一政治任务,制定并严格落实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清单职责。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的理念树的不够牢固。全体工作人员树立依法办事是第一要求的观念。切实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在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案,进一步规范使用行政文书,使行政行为制度化、程序化。
   (二)行政执法业务水平亟待提升。切实提高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是解决行政行为中存在问题的最有效方法。可以通过强化法制科室及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来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处理疑难和复杂事务的能力。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把依法行政责任真正落实到各职能机构、各个岗位和各行政人员。可以建立违法行政追究考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强制措施审批备案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制度等等,从制度上保证依法行政。

(三)执法职责界定不清,导致执法效能受限。

重点执法领域管辖权问题纠纷不断。土地执法中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之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与农业农村部门管辖权争议;国有土地上未批先建用问题,与城市综合执法、住建部门处置违法行为的争议;违反规划建设行为查处管辖权的争议;区级林业管理体制改革后,如何行使林业处罚职能的争议等。

(四)执法监察人员少力量薄弱,严重制约了执法效果

市区执法队伍实际执法岗位13人,执法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少、年龄大、专业人员极其缺乏、人员编制结构不合理等一系列原因,致使目前的执法队伍现状,远远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提升自然资源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具体行政执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2.走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路子。在执法中宣传,以宣传为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增强广大干群的依法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提高全社会参与自然资源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3.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工作。每年举办一到两期的乡镇领导以及村干部参加的自然资源知识培训班,提高乡镇领导和村干部的自然资源意识。

4.注重做好重要时间结点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日等有利契机,开展咨询活动和发放普法材料,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进行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的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认真搞好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1.加强自然资源执法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理论学习。开展每月一法网络培训活动,每年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依法行政讲座,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教育。使每一位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依法履行职责在整个自然资源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执法公正的自然资源执法队伍。
        (三)认真研究落实“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方面。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网站、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等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在执法过程中佩戴或主动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及时公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决定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及时将本部门行政执法信息报局法规科汇总,法规科及时按要求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方面。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按要求进行文字、音像记录,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按规定及时将音像资料归档入卷保存。建立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案卷整理和归档工作。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方面。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人员达到本单位执法人员5%的要求。结合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涵盖重大执法事项,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和法制审核相分离,未经过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四)落实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明晰事权

1.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事权范围。对自然资源系统各单位各科室职责、职权和工作流程进行修改完善。指导有关科室对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是否已经公示开展全面自查。按要求成本级《自然资源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修订完善并进行公示。

2.建立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强化执法力度。明确各部门在执法中的职责和分工,形成政府负总责,齐抓共管的执法责任体系。以利于加强与城市行政综合执法、住建部门、林草部门的执法配合与协调工作。
        (五)强化执法机制建设,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1.加强自然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实行县区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对辖区内有重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的,实行年度工作一票否决。
     2.健全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执法人员要科学运用自然资源违法监察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减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

3.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协调市编委办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力量 ,强化执法巡查后勤保障,保障执法监察及时到位。    

 

 

 


 

                   

 

 

 

 

联系人:尹建华

联系电话:13941422656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