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rzyj-2023-0019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1-10 | 成文日期: | 2023-11-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本自然资〔2023〕15号 签发人:关 群
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本溪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正式启用,为全市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了坚实基础。为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3〕10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
(一)加快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请县(区)政府组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专班推进规划编制工作,要依据《辽宁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辽宁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等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优化区域和城乡功能布局、用地结构和要素配置、及时形成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的规划成果。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各类空间开发保护需求,确保空间布局不冲突,功能结构更合理,用地规模不突破,资源利用更有效。
(二)加快规划成果报批。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于2023年6月底之前完成审批工作。请两县于2023年3月15前组织完成征求意见及专家论证工作,上报第一轮规划成果,报省厅进行预审查;4月15日前完成县政府常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30日前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批。
2、积极组织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请各县(区)有序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报批。乡镇级空间总体规划由本级政府编制,报市政府审批。其中,县政府所在地的乡镇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按照县级总体规划编制要求一并报批;市辖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经区政府审查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
3、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各县(区)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工作,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村庄分类和布局,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域全要素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和用地布局。
4、加快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平台建设
为确保各级国土空间规划顺利获批,请两县于2023年3月底前同步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功能达到“一张图”系统初步评定标准,依据“一张图”开展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未完成系统平台建设的县,不得先行报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要纳入“一张图”系统。
附件:1.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通知
2.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0日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印发 |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