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rzyj-2022-0005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预决算 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2-10 | 成文日期: | 2022-02-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预决算 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本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本自然资〔2022〕20号)
局属各分局、机关各科室: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本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9日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预决算
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溪市自然资源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
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
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局财务科负责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
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局门户网站“预算/决算”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 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