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国土明山分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2013年第17批次实施方案征地公告(明山) 主题分类: 土地征收信息
发布日期: 2014-12-19 成文日期: 2014-12-19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2013年第17批次实施方案征地公

本溪市2013年第17批次实施方案征地公告(明山)

发布时间:2014-12-19 00:00: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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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政地告字[2014]03

为实施本溪市明山区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依法将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卧龙村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及用途:

批准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辽政地字[2014] 1126 

批准时间:2014721

土地用途:交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明山区卧龙街道卧龙村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补偿标准

征收明山区卧龙街道卧龙村土地8.8391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区片地价

旱地

7.5071

105万元

农村道路

0.0801

105万元

林地

0.8255

105万元

未利用地

0.4264

84万元

   

8.8393

 

 

 

四、征地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的补偿标准执行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和《关于公布辽宁省征地区片地价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0]16号)。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