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国土明山分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2013年第17批次实施方案征地公告(明山) | 主题分类: | 土地征收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4-12-19 | 成文日期: | 2014-12-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2013年第17批次实施方案征地公 |
本溪市2013年第17批次实施方案征地公告(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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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地 公 告
明政地告字[2014]03号
为实施本溪市明山区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依法将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卧龙村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及用途:
批准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辽政地字[2014] 1126 号
批准时间:2014年7月21 日
土地用途:交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明山区卧龙街道卧龙村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补偿标准
征收明山区卧龙街道卧龙村土地8.8391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区片地价 |
旱地 |
7.5071 |
105万元 |
农村道路 |
0.0801 |
105万元 |
林地 |
0.8255 |
105万元 |
未利用地 |
0.4264 |
84万元 |
合 计 |
8.8393 |
|
四、征地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的补偿标准执行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和《关于公布辽宁省征地区片地价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0]16号)。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