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名称: 征 地 公 告南政地告字[2012]5号 主题分类: 土地征收信息
发布日期: 2012-09-24 成文日期: 2012-09-24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征 地 公 告南政地告字[2012

征 地 公 告南政地告字[2012]5号

发布时间:2012-09-24 00:00:00 【字体:

       为实施本溪市南芬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依法将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爱国村4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及用途:
批准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辽政地字[2012]832号
批准时间:2012年9月19日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爱国村4组(部分土地)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补偿标准
征收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爱国村4组集体土地2.9726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区片

地价

(万元/公顷)

耕地

1.1649

 

       90

林地

0.8581

90

农村道路

0.0662

90

农村宅基地

0.8834

90

   

2.9726

 

 

四、征地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的安置方式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和《关于公布辽宁省征地区片地价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0]16号)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