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国土资源局
信息名称: 征 地 公 告平政地告字[2011]01号 主题分类: 土地征收信息
发布日期: 2011-02-16 成文日期: 2011-02-16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征 地 公 告平政地告字[2011

征 地 公 告平政地告字[2011]01号

发布时间:2011-02-16 00:00:00 【字体:

        为实施平山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依法将平山区北台街道办事处富家村的部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及用途:
批准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辽政地字[2011]426号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平山区北台街道办事处富家村部分集体土地
三、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补偿标准
征收平山区北台街道办事处富家村集体土地1.9845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区片价(万元/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水浇地

1.9845

105

105

   

1.9845

 

 


四、征地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的补偿标准依照辽政办发[2010]2号文件和辽国土资发[2010]16号文件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