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国土资源局 | |
信息名称: | 矿山地质环境工作情况 | 主题分类: |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
发布日期: | 2018-09-20 | 成文日期: | 2018-09-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矿山地质环境工作情况 |
矿山地质环境工作情况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1.矿山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牛心台矿区综合治理,溪湖区溪湖煤矿矿区综合治理、本溪县田师付矸石山治理二期工程,南芬铁矿治理,桓仁铜锌矿治理三期工程望天洞地质遗迹保护二期工程和北台铁矿治理示范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本溪水洞地质遗迹保护,望天洞地质遗迹保护一期工程和水洞源头治理工程验收完毕。
申请了省厅对地质遗迹保护的专项资金对平顶山和庙后山进行保护。
2、继续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治理评价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大部分矿山已经编制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并缴存保证金。
3、深入开展青山工程生产矿山的治理工作。全年完成53座生产矿山治理,恢复面积1910亩,投入资金约5800万元。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的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制定了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本溪市201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本溪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了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地区和本部门承担责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如遇险情要及时处理,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有关规定逐级速报。确保将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汛前地质灾害排查预防,调整重点灾害隐患点
在汛期到来前,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都确定了灾害威胁区域和撤离路线。
3.继续聘请专业队伍,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工作
继续聘请辽宁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在汛期与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报信息将在本溪电视台发布,还将通过短信发布到市民手机信息中。今年共发布三级地质灾害预报10次,没有发生地质灾害,没有造成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保障信息畅通
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汛期从6月1日至8月31日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重要情况信息和突发事件,在及时采取措施的同时,要立即上报,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畅通无阻。
5.开展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人口的调查。聘请辽宁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对我市重点隐患点需要搬迁避让的人员进行了详细调查,为今后开展的地质灾害避让工程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