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国土资源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公告 | 主题分类: |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
发布日期: | 2010-10-20 | 成文日期: | 2010-10-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公告 |
本溪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明山区台地村和田砂场、明山区高台子镇台地村台地砂场、明山区高台子镇台地村后沟砂场、明山区高台子镇东高堡村砂场、明山区高台子镇塔峪村碾子沟砂场、明山区高台子镇奚堡村砂场、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棒槌岭采石场、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摩天岭采石场、桓仁满族自治县黑沟乡石虎子村大荒沟采石场、桓仁满族自治县黑沟乡石虎子采石场等十宗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一、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2、有意参加挂牌竞买采矿权者,请于11 月2日15点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本溪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处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资料。
3、报名登记时,拟挂牌竞买一宗采矿权者,竞买者需交纳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拟竞买多宗采矿权者,需以每宗采矿权5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累计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挂牌竞得者,保证金可以抵顶采矿权出让金。未成交者,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竞得人从挂牌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采矿权出让金,否则50万保证金不予退还,该采矿权另行挂牌。
5、本次挂牌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6、本次挂牌成交额高于或等于挂牌底价有效。
二、特别提示
1、此次出让采矿权有效期为三年。
2、本次挂牌详细内容以《本溪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本溪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为准。
挂牌时间: 10月20日至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