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rzyj-2023-0007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86号提案《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外部环境配套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发布日期: | 2023-07-07 | 成文日期: | 2023-07-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86号提案《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外部环境配套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陈艳文委员:
您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外部环境配套建设的提案》收悉。住宅小区外部环境配套建设,直接影响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和城市整体形象。近年来,我市已建成住宅小区确实存在外部环境配套建设滞后问题,包括小区道路没有铺设、裸露地面没有硬铺装、无绿化、无环卫配套等。经与市住建局沟通,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加强规划管理。在住宅小区规划审批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审核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在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时,严格把关,确保外部环境配套落实到位。
二、加大监管力度。对于部分已建小区外部环境配套建设滞后问题,按照职责我局配合住建等相关部门,对相关房地产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开发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三、建立征信机制。市人民政府已出台《本溪市对房地产企业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本政办[2022]27)文件,明确对我市房地产领域从事经营活动中存在不履行相关责任,违反规划、用地、建设、销售等相关规定的、且态度不积极、拒不配合、拒不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四、关于提案中提出的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部环境配套建设滞后问题。棚户区改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我市自2005年起全面实施了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工作,棚户区改造工程按照规划建设完成后,交由属地政府进行管理。在2018年,已将棚改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资金拨付至属地政府,棚改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由属地政府组织实施。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