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rzyj-2021-0001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4041号提案《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我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成文日期: | 2021-07-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4041号提案《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我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404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致公党本溪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我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国家政策,完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初始划定和调整完善工作。
我市生态保护红线是由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7月完成划定,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和国务院审查。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348.09平方公里,占全市行政区域面积的比例为39.79%。2019年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调整完善工作由生态环境局将移交我局。自2019年8月开始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经过多轮调整完善上报省厅、自然资源部审查。2020年12月30日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请核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成果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规委办〔2020〕1号),依据市政府会议精神和省规划委会意见,我局组织县区对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再一次评估修改,并协同市林草局同时开展自然保护地相关调整工作。调整后,本溪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3384.75平方公里,占本溪市全域面积的40.23%,增加比例0.44%。调整成果已经市政府同意于2021年1月上旬报省自然资源厅。
二、构筑国土安全格局,认真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我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编制本溪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一是已经完成了基础研究工作,主要包括现有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内容。二是重大专题研究工作,主要涉及内容包括人口规模、产业发展、空间格局、三线评估优化等12方面专题研究。三是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方案的编制。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安全要求,明确重要资源利用上限,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即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划定。
三、加强生态保护,严格建设用地审批。
建设项目规划预审、选址和用地审批是我局的工作职责,我局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中,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执行生态保护区管控规则。
四、坚持生态优先,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和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正在组织编制《本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以规划为引领,坚持分区管理、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增设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专题,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二是编制了绿色矿山市级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省出台的关于绿色矿山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矿产资源实际,制定了《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三是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以习近平同志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按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新思路,扎实推进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稳步推进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
总之,我局在工作中一直秉持维护国土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生态保护。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中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础工作和有关政策的争取工作。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俊海,1824147211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