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rzyj-2021-0002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08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成文日期: | 2021-07-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08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408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刘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明街道社区办公用房有关情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办公用房是政府基层管理服务的平台和载体,也是居住区重要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您反映的新明街道办事处社区办公用房提供不到位问题,非常现实,具有一定普遍性,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我局负责居住项目社区办公用房配建审批工作,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省市文件要求,审批社区办公用房的规模和位置,确保其规划配建到位。经查阅档案,如意家园小区配建社区用房800平方米;宏峪小区配建社区办公用房398平方米;小东沟改造项目由于其居住户数仅700余户,未配建社区办公用房,符合配建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规范及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审批社区办公用房,并配合住建部门在联合验收中严格把关,确保社区办公用房规划到位、提供到位。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5日
责任领导:张景伟
联系人及电话:刘俊海,18241472111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明山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