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zrzyj-2023-0008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紫金煤气气源厂改造项目(吾悦华庭)局部规划调整公示 | 主题分类: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3-07-12 | 成文日期: | 2023-07-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紫金煤气气源厂改造项目(吾悦华庭)局部规划调整公示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现受理“紫金煤气气源厂改造项目(吾悦华庭)局部规划调整”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原审批情况:该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紫金路,紫金煤气气源厂原址。经土地出让,本溪市腾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项目开发权,出让条件如下: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3.66公顷,容积率1.5-1.7,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商业比例5-10%。2021年6月我局审批该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总建筑面积78064.2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9347.58平方米,容积率1.62。
二、实际建设情况:经有关部门巡查并核实,该项目局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擅自改变规划,属于违法建设。具体如下:
1、住宅部分:1#住宅增加1层(原10层,现11层),2#住宅增加1层(原9层,现10层),3#住宅增加2层(原7层,现9层),7#住宅增加1层(原8层,现9层),10#住宅增加4层(原5层,现9层)。经实测住宅建筑面积增加4775.30平方米。
2、公建部分:2#住宅楼北侧公建,未按照原规划建设,经实测建筑面积增加350.97平方米。
三、违建查处情况:对于该项目违法建设行为,市住建局已立案调查。经核实,其违法建设尚在出让条件范围情况,按照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市住建局向建设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处罚。
四、规划调整事宜: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按照实际建设(原规划S1、S2公建取消不建,改建地面停车位)调整规划,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基于违建行为尚在出让规划条件的情况,根据报审图纸,规划调整后实际总建筑面积81514.45 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62027.23平方米,容积率1.70;其他规划指标:建筑密度17.56%,绿地率34.13%,商业比例5.22%。规划调整后,规划指标没有突破土地出让条件要求。
上述规划调整事宜,经专家会技术审查及我局局务会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局部规划调整方案。
为广泛听取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局部规划调整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 2023 年7月12 日至 2023 年 7月20日。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我局将依法举行听证会。公示期过后,周边居民及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履行该项目规划调整相关事项,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图:1、原审批总平面图、规划调整后总平面图
2、原审批效果图、规划调整后效果图
联系电话:024-42806258 联系人:石先生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