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zrzyj-2023-0020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本自然资办发〔2021〕12号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 成文日期: | 2023-11-13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印发《本溪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本自然资办发〔2021〕12号
关于印发《本溪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编制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市发改委、财政局、生态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 村局、文广局、统计局、林草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 作协调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本溪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溪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 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确保规划编制工作取得扎实成 效,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本溪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 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
一、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部署和 有效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做好我市国土空间 生态修复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按照《关于开展市级国土 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82号) 要求,指导督促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分工抓好责任落实, 协调解决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 题,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协调机制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和 草原局等部门组成,本溪市自然资源局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 要,经协调机制成研确定,可增加成员
协调机制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张景伟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 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协调机制成员。协调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等 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协调机制工作办公室确定。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劲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机制设联络员, 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 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协调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 员会议,研究讨论协调会议议题和需提交协调会议议定的事项及 其他有关事项。协调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 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 复规划编制工作相关问题,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认真落实协调机 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沟 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建立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1.本溪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成 员名单;
2.本溪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联络
附件1
本溪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编制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名单
召集人:张景伟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谢 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周 凤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劲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万宝刚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史书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李 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叶长全 市水务局副局长
陈建华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邱静明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张祖新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 君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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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本溪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 工作协调机制联络员名单
姜 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科科长
张学东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金桂兰 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于洪冰 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
徐海洪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段玉国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科长
潘凯锋 市水务局规划计划财务科科长
袁 则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执法五科负责人
吴立民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物管理科科长
熊 峰 市统计局综合科科长
杨晓光 市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科科长
高 翔 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科科长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 2021年4月1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