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zrzyj-2026-0012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简化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办理程序的建议》 (第5142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6年 |
| 发布日期: | 2026-05-26 | 成文日期: | 2026-05-2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简化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办理程序的建议》 (第5142号)答复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简化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办理程序的建议》
(第5142号)答复
王喜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证>办理程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的现行流程及时限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规程》等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办理流程及时限如下:
1.申请受理:申请人按《不动产登记规程》规定提交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材料,我局会当场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审核登簿:我局受理登记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3.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需进行公告,公告期15个工作日。
4.颁发证书: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二、关于提高办理效率的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效率,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1.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梳理,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2.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的学习,提高办理效率。
3.优化窗口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推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与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共同解决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存在的问题。
3.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办理,推进数据共享。开通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材料,实现“不见面审批”。与公安、民政、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减少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提高群众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5.压缩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力争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登簿工作(公告期除外)。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6日
